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?
在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需要公证转让?商标转让属于个人和企业的自愿行为。而且在商标法的有效保障下,商标转让或变更,合理扩大公有商标的价值。另一方面,商标转让时,可以进行公证,以确保商标转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有效避免民事纠纷。那么商标转让必须经过公证吗?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公证?
商标法对商标转让公证没有明确规定,也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。只有在商标局审查中发现转让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存在缺陷时,才会发出更换公证书的通知。
1、转让双方关联公司,由于品牌调整的原因,有必要进行商标转让,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,如果以后商标局发出更正,可以重新认证
2、转让人与受让人相互信任,不得办理公证。
1.转让人的公司很快将被转让,取消等,以后将无法进行公证;
2.双方纯粹是商业关系,为了避免后一阶段对方不配合补充公证,保护受让人的权利,小编建议先对这种情况进行公证。
3.希望缩短转会申请过程的,可以进行公证。
4.转让人的转移信息存在一些小问题,例如年度审查和公章。
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信息?
个人转让方:
个人身份证原件
商标注册证书原件
商标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
企业转让方:
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商标注册证书原件
商标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
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书
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有可能是一样的。上述资料要在正常情况下准备好,而且我们还要在公证前了解当地公证处的要求。